山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山东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鲁卫科教国合字〔2009〕20号)
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及附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山东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山东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家委员会人员组成、职责公布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及职责
组 长:
刘玉芹 省卫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
王元宁 省卫生厅副巡视员
王 辉 省卫生厅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处长
成 员:
于国防 省卫生厅应急办公室主任
韩增师 省卫生厅法制监督处处长
万书臻 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宗 玲 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处长
舒德峰 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所长
毕振强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是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决策机构,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管理、协调指挥及重大事项决策。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及职责
主 任:
王 辉(兼)
成 员:
孙晓筠 省卫生厅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副处长
马 强 省卫生厅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主任科员
盖英群 省卫生厅应急办公室主任科员
王海明 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主任科员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机构,设在省卫生厅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负责收集汇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分布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工作情况;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调查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方案;组织进行全省人员培训和师资培训;完成省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专家委员会人员及职责
主 任 委员:
毕振强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
副主任委员:
卢志明 省临床检验中心主任技师
徐爱强 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