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控源截污工作由各市(县)、区政府、街道(镇)和市各有关部门、排水设施运行单位分工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市级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市(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发改、监察、教育、财政、建设、环保、规划、房管、市政公用、城管、工商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和推进。领导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加强沟通协调和综合执法。各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具备独立法人性质的排水管理机构,安排经费、专业技术人员和必要的工作装备。各街道、社区要配备专门人员。
(二)明确工作目标、层层落实责任
各市(县)、区政府作为排水达标区创建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创建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工作,要将控源截污行动有关任务分解到街道(镇)、社区,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每个排水区都有创建排水达标区的责任人。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负责崇安、北塘、南长区及滨湖区(马山、胡埭除外)市政道路污水管网的建设,并全面排查、完善现有污水管网和泵站,加强养护管理,做到设施完好、管网畅通。各区政府负责市政污水管网与排水户的连接管建设,建成的与市政公用产业集团相连接的污水管网统一纳入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的养护范围,养护资金列入污水处理费支出预算,由市市政公用事业局根据排水管网维护、管理质量标准定期考核后拨付。封闭式小区由物业负责养护,各排水户负责自建污水管网的养护。老新村整治必须与控源截污行动同步实施,市房管局要与相关区做好衔接工作,确保老新村整治达到控源截污行动标准。江阴、宜兴市,锡山、惠山、新区政府负责各自范围内的污水管网的建设和养护工作。
(三)确保资金到位,保障工作开展
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片区、新城除外)、滨湖区(马山、胡埭地区、片区、开发区、园区除外)控源截污行动由各区先行实施,经验收、审核后采用以奖代补形式下拨;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新区和崇安、南长、北塘三区所属片区和新城以及滨湖区马山、胡埭地区、片区、开发区、园区开展控源截污行动所需资金由各市(县)、区政府承担。相关地区和单位要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保障控源截污行动顺利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认真组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