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市(县)、区政府和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对各自负责养护的市政排水系统中的雨污错接管、未连通管、封堵管、破损管、倒坡管、超负荷管等进行调查摸底并实施整改,对倒虹管、过河管进行清淤,实现排水顺畅、雨污分流。
3.各市(县)、区政府和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对各自负责养护的截污泵站运行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整改泵站运行水位不合理以及泵站超负荷运转问题,核实截流井和截污泵站内的溢流堰标高,对运行不合理的溢流堰进行整改。
(二)开展排水达标区创建活动
依据总体方案和年度工作目标,各市、区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不打破区、街道(镇)行政区划的基础上,以相对独立排水系统和道路河流等现状分界线为边界,将各自区域划成若干排水区,开展排水达标区创建活动,做到设施、养护、管理三到位。(设施到位:排水达标区内的污水预处理设施、雨污分流管网等设施要建设整改到位,在改造室外污水管网的同时必须对化粪池、南侧阳台排污设施进行完善整改;养护到位:排水达标区有专门的排水设施养护队伍,有完善合理的养护制度并且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养护;管理到位:排水达标区内的排水户均办理排水许可手续,依法规范排水。)
各区在完成排水区划分后,负责对每个排水区的排水户和管网设施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制定排水达标区创建方案,按照建设时序组织实施。市市政公用事业局要认真制订达标区建设和验收标准,做好考核和验收工作,并授予通过验收的社区、小区、片区、单位排水达标区称号。
(三)全面强化排水管理工作
1.强力推行排水许可制度。不断扩大排水许可范围,加强对新项目的方案审批(新建项目应当有排水接管方案),符合要求的,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和规划许可证。有条件进行排水接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接管,并在办理工商年检和事业法人年检时,申领排水许可证。
2.强化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各市、区排水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巡查,尤其是对应接管而未接管单位的排查,督促其尽快接管。督促排水户加强预处理设施管理,对隔油池、化粪池等排水构筑物定期进行清理。排水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排水户出水水质进行抽测,重点查处工业废水超标问题。对排水户擅自将雨污管道混接,擅自穿凿、挪动堵塞排水设施,擅自将未经隔油池处理的含油污水直接排入排水设施,擅自改动内部排水管道导致雨污混流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新增排水户的排水设施严格进行验收,确保新增排水户产生的污、废水都能得到收集处理,不会流失造成新的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