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福建将乐融融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22号)
福建将乐融融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变更股权结构及公司名称的申请材料以及三明市经贸委初审意见收悉。根据《
典当管理办法》第
十八条规定,经审查,准予你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4000万元,公司名称变更为“福建融融典当有限公司”。增资后股本结构为:福建柏傲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福建省三农碳酸钙有限责任公司出资780万元;福建省将乐县东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出资360万元;福建省将乐县东南矿业有限公司出资420万元;吴丽英出资470万元;陈学农出资470万元。
请持本批复及原《典当经营许可证》(编号:35046A10005)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变更后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待商务部统一换发,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变更后15日内,应将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分别寄送我委和三明市经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