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成果对接填报说明:
1、填报单位:指厅局或市(县)上报部门;
2、领域:按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化工、制造技术、轻纺、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海洋开发、新型材料、新能源和节能技术、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采矿与冶金、建材、建筑、其它等15个领域分类填报;
3、项目先进性:指对接提供方技术所具有的先进性程度,按以下7个方面填报: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际专利、国内领先、国内先进、国内专利、其他;
4、项目提供方:指提供项目成果的单位或个人;
5、项目接受方:指接受项目成果的单位;
6、单位属性(项目提供方):指省内高校、省外高校、省内科研院所、省外科研院所、境外高校、境外科研院所、其他等;
7、成果拥有者属性:指具体参与研制项目成果的人员性质如院士、闽籍专家、海外留学人员或其他;
8、提供方来源地区:指具体参与研制项目成果人员的来源地区,境外(地区)、国内选一个填。
9、单位属性(项目接受方):指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个人、其他;
10、合作方式:指购买专利技术转让、技术入股、合作开发;
11、签约方式:指合同、协议、初步接洽等;12、成果简介:指应用的科技成果及效果等(限60字以内);
附件5:
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企业技术需求对接征集表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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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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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 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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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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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需求解决方
| 技术需求提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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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接 单 位
|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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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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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或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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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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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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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拥有者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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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来源地区
| 境外:国别(地区)
国内: 省(市) 市(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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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其中购买专利或技术转让费)
| 总投资(万元)
| 技术需求的解决经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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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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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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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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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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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攻关难题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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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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