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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6·18项目对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6·18项目对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闽经贸函技术〔2009〕96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有关高校、科研院所:
  为做好第七届6·18项目成果交易会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6·18长效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的战略部署,促进我省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现就进一步做好6·18项目对接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技术需求与项目成果的征集
  各设区市经贸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强化企业技术需求和项目成果的征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一)企业技术需求的征集
  1、各设区市经贸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企业技术需求的征集工作,指导各有关企业填报企业技术需求表(按附件1要求),并负责分类、汇总、上报。泉州、福州、厦门三个设区市征集的技术需求应不少于100项,其它设区市征集技术需求应不少于50项。
  2、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原则上每家提供2项以上需要解决的技术需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原则上每家提供1项以上技术需求,并按附件的内容填写后报送当地设区市经贸主管部门汇总。
  3、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和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与本行业企业联系广泛的优势,负责本行业企业共性技术需求的征集和上报工作,重点提出当前本领域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需求项目和开发本行业未来市场趋势的新产品、新设备需要解决的具有前瞻性的技术难题,每个单位征集企业技术需求应不少于5项。
  4、向企业征集的技术需求内容要重点体现影响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难题或需要解决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包括工艺改进、设备更新、产品换代、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等在技术开发、技术引进过程中依靠企业自身技术力量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
  (二)项目成果的征集
  1、请有关高校、科研部门协助组织征集本单位所拥有的项目成果,所提供的项目成果必须是先进适用可产业化(按附件2要求)。
  2、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要加强与国内外本行业权威机构及有关专家的沟通联系,负责征集一批适合我省产业发展需求且有一定发展潜力的项目成果。每个基地负责提供项目成果20项以上。
  3、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利用与国家有关高校专业院系、科研院所专业科室联系密切的渠道,主动向这些院系和专业科室征集一批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成果。
  4、福建省工业项目成果及技术需求对接中心要充分发挥网络的快捷作用,加强与国内外高校专业院系、科研院所专业科室的沟通和联系,充分利用中心的交流互动平台直接向这些院系和专业科室征集一批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成果。
  5、国家级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要发挥自身优势,提供本技术中心掌握以及收集的符合我省企业技术升级与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成果。
  6、成果的征集主要是针对近年来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发的面向工业领域可转化的项目成果。项目成果内容应包括技术的主要特点、创新点、主要应用领域,产业化后可达到的效果等。
  (三)技术需求和项目成果的推介、对接、落实及跟踪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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