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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源建设的意见


  14.坚持依法治税。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实行公开办税,严格执行“六公开,六不准”承诺;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确保收入质量,既要防止违规减免税,又要严禁买税、卖税、引税和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要依法保护好纳税人合法权利,提高税收执法的公信力;要正确处理好依法治税与完成收入任务、涵养税源、发展经济之间的辩证关系,确保地方经济与地税收入协调发展。

  四、创新税源管理机制

  15.及时掌握税源状况。要认真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工作,掌握政策性、经济性税源增减情况,把握经济发展趋向与税源演变的关系,摸清税源底数及其变化规律,准确预测地税收入趋势;要建立健全动态税源数据库,使各级地税部门、每个税收管理员对所管辖范围的税源都一清二楚;特别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大项目税源的调查,掌握税源的变化趋向。

  16.抓好税收分析。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税收分析工作,掌握税收动态变化情况。充分利用各种涉税信息,做到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从宏观上发现问题,在微观上查找原因;要重点分析宏观税负、税种税负、行业税负等,发现税源管理中的问题,掌握税源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为加强和规范征收管理,有效防范税收流失,挖掘税源潜力,有针对性采取强化税源管理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17.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要进一步明确税收管理员岗位职责,认真落实省局“两个减负”工作方案,切实减轻税收管理员负担;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提升税收管理员工作质量和效率;继续开展优秀税收管理员评选活动,激励税收管理员学业务、增技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18.实施税源分类管理。要从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角度实施税源分类管理;要建立分行业、分规模、分税种、分区域的税源分类管理制度;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要实行跟踪管理服务方式;对中小企业,要加强纳税申报管理,抓好纳税辅导工作,并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对纳税意识较差的企业要从规范账务核算、严格审查收支情况入手,加强纳税检查,整顿秩序;对核定征收户,要加强巡查巡管,全面实行计算机参数定税,公平税负;对流动性、零散性税源,要加强源头控管,建立和完善代征、代扣制度。

  19.扎实推进纳税评估。要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要重点加强对建筑安装、房地产、金融、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资源垄断等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以及零负申报、低税负企业开展纳税评估;各级基层地税部门要设立纳税评估专业岗位,充实评估力量;要落实评估工作责任,明确评估工作任务;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预警值;要充分应用好纳税评估管理系统,提升纳税评估工作水平;要组织开展优秀纳税评估案例评选,总结交流纳税评估经验;要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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