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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闽清县华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准予闽清县华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28号)


闽清县华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我委于2009年2月19日受理了你司提出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同意核准闽清县华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具体核准事项如下:闽清县华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加油站),法定代表人郑建华,地址为闽清县云龙乡潭口村省道202线333公里处,经营品种汽、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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