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卫办发〔2009〕171号)
厅直属各单位,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厅机关有关处室:
根据省信访局的统一部署,我厅决定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并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了《黑龙江省卫生厅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黑龙江省卫生厅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信访局的统一部署,我厅决定2009年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具体要求,以解决重信重访问题为突破口,整合资源、加大投入,综合运用各种办法,着力推动解决一批案情复杂、久拖未决以及“三跨”、“三分离”的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推动全省信访形势持续好转,为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对长期积压而未得到妥善解决的信访积案进行集中清理,分类建立台帐,梳理问题产生的问题及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使历史旧帐“清仓见底”,以重点突破带动“事要解决”,积案结案率和息诉息访率达到分别达到95%以上。
(二)做好上访老户和重信重访、缠访闹访人员的思想教育转化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单位、把问题解决在单位、把人员稳定在单位。
(三)省卫生厅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结案率达到95%以上,息诉息访率达到90%以上。
(四)初信初访问题结案率和息诉息访率分别达到90%以上。
三、实施步骤
活动从2009年4月开始到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15至4月20日)。各单位要召开一次党委(总支)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和“大接访”活动,认真总结经验,研究部署“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认真研究制定扎实有效的具体办法,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提出有关要求,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要采取有效形式,深入动员,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精神传达贯彻到单位每一名工作人员。4月30日前,各单位将落实“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安排部署情况、具体实施方案以及活动开展情况报省卫生厅办公室(ltc@hljws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