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规范市政公用市场秩序。加强市政公用市场监管,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规则。强化对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进程的监督,重点督促检查供热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城市低收入困难群体的供热保障制度,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规范房屋拆迁的配套法规政策,加大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房屋拆迁法规政策落实到位。切实解决野蛮拆迁,不规范拆迁等问题。认真做好拆迁信访及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巩固深化三年清欠工作成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克扣、延期发放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发生,探索建立清欠工作的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要扩大评议活动的覆盖面,把评议活动向建设行政部门所属的质量监督站、招投标办(站)、供热燃气、服务窗口等基层单位延伸,积极争创“群众最满意基层站所”,大力倡导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认真组织参加“行风热线”和“行风回音壁”。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办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提高群众投诉办结率,努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同时,充分发挥12319服务热线的作用,畅通渠道,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七、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各级建设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坚持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之中,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坚持反腐倡廉和业务工作两项工作同时抓,两个责任同时定,主要领导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要对分管的工作和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执行制度,带头接受监督,带头落实责任,自觉作好表率。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反腐倡廉工作实施意见,并把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职责清晰。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相关责任部门要各负其责,协作配合,齐心协力,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