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建党纪[2009]1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建设系统归口各局纪委(纪检组):
现将《2009年全省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9年全省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二OO九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2009年全省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惩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为重点,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牵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执纪为民,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狠抓各项任务落实。为推动全省城乡建设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加强监督检查,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围绕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省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按照省纪委的部署,要围绕重点工程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筑节能减排,以及住房保障、推进“三供两治一绿”、“一棚一草”等民生工程,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审批服务、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追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党纪条规教育,特别要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的教育,着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扩大廉政文化建设的影响力和教育面,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职业道德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要不断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拓宽教育途径,创新教育载体。采取专题教育、学习交流、理论研讨、以案说纪、廉政提示等多种方式,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