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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决定

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决定
(南发〔2009〕2号 2009年2月8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2009年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我市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增多,但经济发展也蕴含着许多积极因素和重大机遇。根据形势变化,中央和自治区及时出台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如果能在这个时候把握和利用好机遇,做好转化工作,我们就有可能变被动为主动,我们的经济就能在困难中壮大、在衰退中兴旺,就能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我们必须用非常办法、非常措施、非常力度、非常政策,化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化危机为转机,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是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大决策的必然要求。扩大投资是当前拉动我市经济增长最直接、最有力、最有效的途径。抓投资必须抓项目,抓项目就是促发展、促增长、促就业,促就业就是保民生。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经济发展的主体和扩大就业的主要载体,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服务企业就是抓经济,帮助企业解困就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我市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关键举措。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是我市最紧迫的任务、最硬的道理、最大的政治。今年是我市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关键之年。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把加快项目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把服务企业作为重要举措,是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关键之年的关键之举。

  开展“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是凝聚各方力量,增强经济发展信心的重要抓手。面对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只有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积极服务企业发展,才能使我们更好地把握机遇、应对挑战,才能增强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应对危机、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决心,才能巩固和激发我市经济发展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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