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07年度全区发展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先进单位的通报
(桂政发〔2009〕2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优势产业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05﹞14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玉林市等30个2007年度全区发展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奖金由自治区各产业主管部门从部门预算安排并下拨至获奖的市、县(市、区)相应的产业主管部门,有关市、县(市、区)产业主管部门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发展考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103号)要求提出分配、使用方案,分别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级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规划引导和政策推动力度,大力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推动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快速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的基础。
附件:2007年度全区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发展奖获奖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2007年度全区农业新兴优势产业发展奖获奖名单
一、优质粮
一等奖:玉林市
二等奖:贵港市
三等奖:象州县
二、桑蚕
一等奖:南宁市
二等奖:宜州市
三等奖:象州县
三、食用菌
一等奖:南宁市
二等奖:荔浦县
三等奖:贵港市
四、中药材
一等奖:贵港市
二等奖:梧州市
三等奖:永福县
五、香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