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42个县市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达标的通报
(桂政办发〔2009〕2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是农民人人享有的、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的组成部分,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2004年,根据《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了《广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了“到2007年有30%、2008年有80%、2009年有100%的县(市、区)初级卫生保健达标”的工作目标。几年来,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按要求组织实施,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努力控制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和地方病,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和较好的成绩,提高了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2008年,自治区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2007年申请初级卫生保健达标验收的44个县(市、区)进行了考核验收,其中42个县(市、区)达标。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如期实现,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度初级卫生保健考核达标县(市、区)名单予以通报。希望达标的县(市、区)再接再厉,巩固已取得的成绩,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做出新的贡献。尚未达标的县(市、区)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程,确保本地区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如期实现《规划》提出的目标。
附件:2007年度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县市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7年度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县市区名单
一、达到合格标准的38个县(市、区)
南宁市:武鸣、隆安、横县、宾阳县,兴宁、邕宁区
柳州市:柳城、柳江、融安、融水县,柳南区
桂林市:资源、荔浦县,象山、叠彩、秀峰、七星区
梧州市:藤县,岑溪市
北海市:合浦县,海城、银海、铁山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