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自治区金融办。
成员单位: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
(二)对策组。负责研究破解加快信贷投放的“瓶颈”制约和运用综合性政策措施实现2000亿元新增贷款投放目标的对策。
牵头单位:自治区金融办。
成员单位: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
(三)项目衔接组。负责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委等综合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协同配合,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及项目业主加快推进土地、环评、可研等前期工作,定期发布项目审批、开工建设等相关信息;督促有关项目业主牢固树立诚实守信观念,为加大信贷投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研究项目筹资工作,拓宽政府融资平台的筹资渠道;指导项目业主制定项目筹资计划,多渠道解决项目资本金问题;跟踪了解重点项目信贷投放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提款中遇到的问题。
牵头单位:自治区金融办。
成员单位: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
(四)贷款推进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加大业务创新力度,加强货币政策、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及早介入企业和项目的调研、评估和授信等工作,努力扩大信贷资金规模,合理安排信贷投放进度,准确把握信贷投放方向;发挥专业优势,帮助企业做好金融产品组合设计;建立项目银行授信动态资料库;统筹安排重大项目银团贷款的牵头行。
牵头单位:广西银监局。
成员单位: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广西分行,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南宁分行,自治区农信社联社、广西北部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广西分行。
(五)督查组。负责监督检查各个工作组有关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各市2009年信贷投放增量建议目标落实情况;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指导计划落实情况。
牵头单位:自治区金融办。
成员单位: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
2000办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抽调1-2名业务骨干组成。抽调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2000办促进银行信贷投放工作,人员相对固定,原则上不再负责原单位的工作。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组成员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指定1名业务负责人作为联系人,根据工作需要参与2000办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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