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今年重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工作的通知
(石政办函〔2009〕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由市政府系统办理的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1078件,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确定的重点问题共16个。为使这些建议和意见转化为政府决策的有效资源,4月11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对今年的承办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确定了做好今年承办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重点,明确办理责任。今年确定的16个重点问题涉及到食品安全、公共交通、社会治安、水资源保护以及“三年大变样”等方面工作,均是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为认真落实好这些重点问题,市政府将继续实行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包案办理制度。市政府包案领导将亲自批示办理意见,必要时还将听取承办部门的工作汇报,并邀请提出问题的代表、委员一起参与办理。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意识,积极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办理工作,办理结果要由承办单位责任人审核把关后报请包案领导审签。
二、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工作调研。各承办单位要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把解决重点问题同改进工作作风、完成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达到通过办理重点问题促进作风转变和提高承办质量的目的。在办理过程中,要对所承办的重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深入实际搞好工作调研,切实把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真实意图,弄清问题产生的原因背景,在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与措施。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迅速组织落实;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出具体的计划和措施,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三、创新工作方法,实现科学承办。在坚持“联合办案”、“开门办案”、“现场办案”等工作方式的基础上,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拓展思维方式,切实改变文来文往和一些不合时宜的工作方法,不断寻求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办法。同时,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及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积极开展办前走访了解代表、委员实际意图,办中沟通求计问策,办后回访征求意见等工作方法,认真对待代表、委员所提的每个问题。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有异议或不满意的要及时进行重新办理,并做出二次答复,努力取得代表、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不断推动承办工作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