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立法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石政函〔2009〕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9年立法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2009年立法工作安排意见
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城市建设“三年大变样”、打造“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等立法项目为重点,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安排部署,现就2009年立法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2件
1《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市房管局
2《石家庄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制定)市国土局
二、拟制定政府规章5件
1《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市粮食局
2《农村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市卫生局
3《药品零售企业管理办法》市食药监局
4《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市法制办
5《电力保护实施办法》市电业局
三、拟修改政府规章4件
1《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市卫生局
2《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市建设局
3《燃气管理办法》市建设局
4《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办法》市公安局
四、调研项目4件
1《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市法制办
2《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市房管局
3《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市房管局
4《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办法》市文化局
五、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