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单位:市旅游局
(二)促进京津冀"无障碍旅游",构建融合贯通的大旅游圈。加强对旅游市场的规范管理,完善质检、投诉、救援应急机制,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联合组织旅游人才培训,促进旅游企业之间的交往与合作。
负责单位:市旅游局
九、关于加强劳务合作
双方针对天津市劳务市场不同层次的需求,联合制定劳务输出、输入和培训计划,按照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开展订单、定向、委培式培训,为天津市输送更多的高素质劳务人员。利用天津市优质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双方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合作办学。建立双方人力资源市场信息交流制度,尽快实现津冀区域劳动力市场联网,达到信息资源同步、共享。加强两省市劳务市场和用工部门的联系,强化劳务输出、输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加大劳务市场治理整顿力度,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负责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十、关于加强口岸通关合作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跨区域口岸合作机制,落实《跨区域口岸合作天津议定书》、《北方地区大通关建设协作备忘录》和《北方地区无水港建设合作意向书》等口岸合作协议,全面推进区域通关。积极在保定、廊坊等地建设内陆无水港并提高其运行水平,实现港口功能、电子口岸功能和港口保税功能的互为延伸,提高区域"大通关"水平。
牵头单位:市滨海委、市交委(市口岸办)
配合单位:市商务委、市经协办、天津海关、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天津海事局、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十一、关于加强教育合作
(一)加强人才培养合作。强化河北省10所重点骨干大学与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及天津市市属重点高校的校际合作。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划出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招生指标,定向用于培养河北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天津市高校积极支持、帮助河北省高校吸引统招博士研究生到河北省高校工作。河北省择优推荐部分高校的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作访问学者、研究或进修。从2009年起,每年双方从本地高校择优选拔一批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对方重点高校进行挂职锻炼,半学年或一学年为一期,连续选派三年。河北省聘请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的知名专家教授任兼职教授,定期讲学、做学术报告。
牵头单位:市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