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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经济与社会发展合作备忘录》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经委、市科委、市经协办
  (三)加强服务业产业对接,鼓励双方大型服务业企业在两地拓展提升服务网络平台,促进优质服务资源跨区域流动和整合。
  协调津冀物流发展政策,加强物流规划的交流和衔接,共建物流园区和物流标准化、信息化等基础平台。促进双方商贸流通合作,互为对方的贸易拓展活动提供协助。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交委、市商务委
  三、关于联合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一)共同推进唐山港-天津港-黄骅港沿海铁路前期工作,加强港口陆上交通连接,提高集疏港能力。两省市商铁道部共同加快天津-沧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保定-天津铁路建设。
  牵头单位:市交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
  (二)共同加快沿海高速公路和承德至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建设,以及京津塘高速公路三线、唐津高速公路西延至石家庄等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交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
  四、关于加强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合作
  (一)建立两地跨界水污染治理补偿机制和联动机制,加强各类水资源信息的交流与沟通,按照国家水资源保护的有关政策,依据"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强海、滦河流域,特别是子牙新河、沧浪渠和蓟运河等河流的水污染治理合作。加强两地相邻海洋、海域和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合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海洋局、市水利局
  (二)天津市在2009年至2012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河北省境内滦河上游污水处理厂建设、改善滦河上游及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水质,具体实施方案由双方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另行制定。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水利局、市环保局
  (三)共同争取《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水源地保护规划》获国家批准,促成引滦水源保护工程尽快立项并实施。为搞好两省市水资源优化配置工作,双方要在国家的统一规划和部署下,共同配合国家建设好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渠工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关于加强金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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