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经委、市科委、市经协办
(三)加强服务业产业对接,鼓励双方大型服务业企业在两地拓展提升服务网络平台,促进优质服务资源跨区域流动和整合。
协调津冀物流发展政策,加强物流规划的交流和衔接,共建物流园区和物流标准化、信息化等基础平台。促进双方商贸流通合作,互为对方的贸易拓展活动提供协助。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交委、市商务委
三、关于联合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一)共同推进唐山港-天津港-黄骅港沿海铁路前期工作,加强港口陆上交通连接,提高集疏港能力。两省市商铁道部共同加快天津-沧州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保定-天津铁路建设。
牵头单位:市交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
(二)共同加快沿海高速公路和承德至天津滨海新区高速公路建设,以及京津塘高速公路三线、唐津高速公路西延至石家庄等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交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
四、关于加强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合作
(一)建立两地跨界水污染治理补偿机制和联动机制,加强各类水资源信息的交流与沟通,按照国家水资源保护的有关政策,依据"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强海、滦河流域,特别是子牙新河、沧浪渠和蓟运河等河流的水污染治理合作。加强两地相邻海洋、海域和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合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海洋局、市水利局
(二)天津市在2009年至2012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河北省境内滦河上游污水处理厂建设、改善滦河上游及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水质,具体实施方案由双方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另行制定。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水利局、市环保局
(三)共同争取《潘家口、大黑汀水库水源地保护规划》获国家批准,促成引滦水源保护工程尽快立项并实施。为搞好两省市水资源优化配置工作,双方要在国家的统一规划和部署下,共同配合国家建设好南水北调中线天津干渠工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关于加强金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