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运输车辆超载、泄漏遗撒和机动车占压人行道等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良好的市容环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抚顺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
抚顺市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条例》和《
抚顺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政府决定对运输车辆超载、泄漏遗撒和机动车辆占压人行步道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辆在本市城市道路运输煤炭(煤泥)、油料、矿石、残土、垃圾等物料的,不得超载、超限。
二、机动车运输物料要采取防护措施,不得泄漏、遗撒。
三、运输车辆驶出工地、作业场地的,车辆轮胎、厢板要保持清洁,不得带泥土在道路上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