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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广东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09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2009年04月22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切实推进全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确保完成2009年工作目标任务,现将2009年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分解实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双转移”战略的总体部署和安排,2009年全省组织农村农动力技能培训80万人,新增转移就业125万人。省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专责小组在各地上报的农村劳动力资源、培训资源的情况并两次征求各地意见基础上,分解安排全省各地及省属的目标任务(见附件)。各地、各省属有关单位承担的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人数为指导性目标任务,并作为2009年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地、各省属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推进方案,层层分解,全力以赴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力争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严把培训质量关,切实做好转移就业

  要狠抓技能培训,将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让参训的学员学到技能、实现转移就业。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认定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对不同培训工种差别化补助,防止低端培训,引导开展适应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要的高端工种培训,优化培训结构。要采取订单式培训、校企合作培训和转移就业一条龙服务等措施,做好培训后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切实提高就业率。要认真组织考核验收,从严把关,确保培训实效,严格按照考核验收后实际完成情况拨付补助资金。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举报投诉

  要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以制度为保障、以信息化为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组织发动、开班培训、鉴定考核、推进就业、资金拨付等环节的监管。督促指导定点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培训和转移就业台帐档案,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广东省劳动保障业务软件”的“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鉴定中心和授权的鉴定站所监管,严格执行考核发证规定,确保证书的权威性。各地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督导检查,并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各地每月将工作进展情况及亮点上报省劳动保障厅,重大情况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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