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09年04月14日)
各地级以上市农民工工作协调机构、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2008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成效明显,涌现了一批工作先进单位。为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经省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评出40名先进集体,其中先进单位20个,先进培训机构10个,先进企业10个。省政府将在“全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现场会”上对先进集体进行表彰。现将《全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做好先进集体推荐工作。
一、各地各单位按照《方案》的要求于4月17日之前由市政府或省直单位出具正式函件,报送先进集体推荐名单及推荐表。
函件和推荐表一式二份,并发送电子版(注意三种表彰类型有不同的推荐表)。同时确定一名评选表彰联系人,并将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等信息一并报省农民工办。
二、《方案》电子文档请到省劳动保障厅网站下载。网址:www.gd.lss.gov.cn
联 系 人:余逸群、张志军(省农民工办)
联系电话:020-83325693、83377615(传真)
E-mail:ldtgd@163.com
附件:全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方案
广东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全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有力推动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表彰激励在我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集体,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决定开展全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特制订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