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四项制度”
二OO九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四项制度”
一、组织管理制度
(一)明确经营(管理)主体,并具有法人资格。
(二)配备与基地规模相适应并具备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
(三)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生产组织、质量监管等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四)基地生产区、管理区等规划布局合理,有简明直观的基地布局平面示意图。
(五)积极开展HACCP、GAP、ISO9000、ISO14000等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
二、生产设施制度
(一)符合无公害化基地生产标准。
(二)达到当地规划、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取得有关证照。
(三)沟、渠、路等基础设施齐全。
(四)水、电、作物保护、水源灌排等配套设施完善。
(五)防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完备,净道和污道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三、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从生产到流通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档案,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二)按国家规定规范使用药物、饲料、肥料等农资产品。
(三)配备必要的质量安全检测设备,具有一定的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
(四)执行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工作。
(五)对出现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酌情处置,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资格。
四、市场供应制度
(一)组织供应适销对路、名优精品、质量安全的菜篮子商品。
(二)建立健全购销台帐,开展产销对接,形成规范、稳定的市场销售网络。
(三)建立健全基地生产供应信息报送制度。
(四)积极推进品牌化战略,规范使用“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名称。
(五)在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时,基地商品要服从贸易部门的统一管理和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