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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贸易局关于提升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管理水平的若干意见

  附件: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四项制度”

  二OO九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四项制度”

  一、组织管理制度

  (一)明确经营(管理)主体,并具有法人资格。

  (二)配备与基地规模相适应并具备相应资质的从业人员。

  (三)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生产组织、质量监管等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四)基地生产区、管理区等规划布局合理,有简明直观的基地布局平面示意图。

  (五)积极开展HACCP、GAP、ISO9000、ISO14000等管理体系的认证工作。

  二、生产设施制度

  (一)符合无公害化基地生产标准。

  (二)达到当地规划、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取得有关证照。

  (三)沟、渠、路等基础设施齐全。

  (四)水、电、作物保护、水源灌排等配套设施完善。

  (五)防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完备,净道和污道严格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三、质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从生产到流通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档案,确保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

  (二)按国家规定规范使用药物、饲料、肥料等农资产品。

  (三)配备必要的质量安全检测设备,具有一定的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

  (四)执行有关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工作。

  (五)对出现质量安全重大事故的酌情处置,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资格。

  四、市场供应制度

  (一)组织供应适销对路、名优精品、质量安全的菜篮子商品。

  (二)建立健全购销台帐,开展产销对接,形成规范、稳定的市场销售网络。

  (三)建立健全基地生产供应信息报送制度。

  (四)积极推进品牌化战略,规范使用“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名称。

  (五)在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时,基地商品要服从贸易部门的统一管理和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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