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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榕政办〔2009〕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为社会公众查询、利用政府信息提供更及时、更有效的服务。今年一季度以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发现不少问题,亟需进一步改进、规范与完善。现将今年一季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一)政府信息梳理及报送工作情况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2003年至2006年政府信息梳理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08〕108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08〕58号)要求,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已基本完成了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的梳理工作,将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或部门子网站(网页)上公布,并报送市档案馆。据统计,截至2009年3月31日,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已接收、保存市直81家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共10586份(详见附件),其中:2003年至2006年产生的政府公开信息4229份,2007年产生的政府公开信息2655份,2008年产生的政府公开信息3387份,2009年产生的政府公开信息315份。

  报送情况较好的单位有: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体育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土地发展中心、市港务局、市爱卫办等,以上单位政府公开信息报送较为及时,报送信息量大、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已完成了2003年以来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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