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德州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德政发〔200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08年,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立足各自岗位,全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经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评审和社会公示,有68项科技成果获得市科学技术奖。其中,山东福田药业有限公司、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食品发酵工业研究设计院的“从木糖母液中提取卫茅醇和水溶性膳食纤维的产业化研究”等8项成果获得市科学技术一等奖,德州市农业局的“‘德’字牌转基因棉花新品种选育技术研究”等23项成果获得市科学技术二等奖,德州华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德州学院的“谷氨酸钠(味精)新生产工艺技术研究与开发”等37项成果获得市科学技术三等奖。为鼓励科技创新,根据《德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决定,对获得市科学技术一等奖的项目每项颁发奖金10000元,对获得市科学技术二等奖的项目每项颁发奖金6000元,对获得市科学技术三等奖的项目每项颁发奖金4000元;对获得市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