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积极稳妥。坚持阳光操作,公开、公正、透明,妥善处理好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中的拆迁、用地、补助等敏感问题,确保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和影响稳定的事件。加强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强化对建筑工人的培训,确保工程质量。强化“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决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不出问题。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深入调查摸底。按照农村危房鉴定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调查摸底。重点调查2009-2011年3年内,城镇规划区内需要改造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乡镇驻地村庄及农户数量,城镇规划区外需要旧村改造、整村迁建、合村并点的村庄及农户数量,其他村庄拟建新房的农户数量和需要修缮加固、拆掉重建的危房数量等内容。各县(市、区)、乡镇要逐村逐户建立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档案,为编制规划、制定政策、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全市调查摸底工作于2009年4月上旬结束。
(二)科学制定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建设(规划)部门根据当地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历史沿革等因素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改造城中村、整合城边村、建设中心村、合并弱小村、治理空心村、培育特色村、搬迁不宜居住村”的要求,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立即着手编制或调整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合理确定中心镇、一般乡镇、各类村庄的区位和规模,合理安排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空间布局。同时,结合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村庄整治、农村扶贫开发、示范镇村建设,科学编制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以2009-2011年为重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时序,合理制定农房建设标准。各县(市、区)要于2009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按程序经市政府审批后报省建设厅备案。
(三)加快农房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引导能够集中成片改造或建设的地方先行启动,让经济条件较好、建房积极性较高的农户率先启动,分期分批展开。
主要分六种类型:
1.撤村建居型。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按照政府引导、民主决策、市场运作的方式,对城中村和城边村,积极进行整体拆迁、整合改造,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变村民为市民,变村委会为居委会,变农村集体经济为城市混合经济或股份制经济,变村庄为城市社区,实现农民住房改善、城市形象改观、二三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