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
(德政发〔200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在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中的作用,结合德州实际,现就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拉动投资、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坚持政府统筹、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大力推进农村住房建设,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节约集约用地,并与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农村扶贫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1.农村住房建设: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每年新建农房4万户,力争达到6万户,3年直接拉动投资120-180亿元左右。
2.农村危房改造:力争用4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5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09年力争先行改造5000户。
3.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沼气和供气、集中供热及科教文卫等设施,每年力争完成投资6亿元,5年内全市农村道路由“村村通”逐步向“网络化”、“村内通”延伸,基本实现村庄“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
(三)基本原则
1.政策引导。按照统一规划、集约用地、规模开发、配套建设的要求,制定实施引导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推动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平房向楼房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引导和扶持农村住房建设,可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或“银行贷款、政府贴息”的办法,也可采取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大宗建材进行实物补助的办法,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
2.统筹兼顾。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规划、资源、资金,整合并捆绑使用各项扶持“三农”的资金和优惠政策,统筹安排农村住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及环境建设,做到资金集中投入、政策配套运用、效果尽快显现。把节地、节能、环保要求贯穿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全过程,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原则,鼓励建公寓楼,集中连片新建农房要布局紧凑、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沼气等可再生能源,配备简易适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转运系统。要加强太阳能热水器的推广利用,农村新建房屋和危房改造,要积极推广应用太阳能,并且要统一设计、按标准安装。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硬化道路,设置路灯,铺设供排水管线,实施绿化美化,有条件的要配备管道供气、集中供热设施。因地制宜搞好农村社区建设,综合配置科教文卫、治安、社保等服务设施,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