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严重滞后。大部分市、县未将社区消防建设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未将社区消防建设完全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安全文明社区评选活动,也未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内容,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以宣传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地要大力开展新《
消防法》的宣传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参加《
消防法》培训和组织公务员参加消防法律知识考试。建立消防工作目标量化考评机制,明确各单位具体工作任务并实施考评。对工作推进力度不够的,要督办落实。各市、县政府要在完成2009年-2010年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快补旧帐,不欠新帐”的原则,力争用1年时间完成2007-2008年度尚未完成的目标任务。
(二)加快消防工作保障机制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火灾防控能力。各地要继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加快推进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要编制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切实推进海上消防力量建设,力争用2年时间实现全省消防大中队营房一体化,打造具有海南特色、区域互补的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体系。
(三)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继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要组织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抓好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全面开展老城区火灾隐患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老城区消防安全条件。要继续通过挂牌督办、行政处罚、法律制裁等手段,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和火灾隐患从严整治的高压态势,确保全省防火形势的稳定。
(四)统筹城乡消防工作,打牢农村消防工作基础。要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和《海南省农村消防建设标准(试行)》,把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范畴,认真进行规划、建设和达标验收。要以“一镇一站一车、一村一队一泵”的标准,开展城镇、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农村防控火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