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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三)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各地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消除了一大批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确保党的十七大、北京奥运会、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及三亚国事活动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海口市推行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和消防安全联合整治函告制度,督促8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并对龙塘镇、东山镇的服装加工生产、住宿“三合一”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昌江县拨出专款对石碌中心市场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整治。屯昌县多次组织职能部门进行现场办公,切实抓好屯昌中心市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据统计,两年来,各地、各部门共检查单位4.09万余家,各级政府挂牌督办并整改销案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2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3.52万余处,督促“三合一”场所安装点式报警器4103个,有效改善了我省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四)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各市、县以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农垦”为依托,组织开展“119”宣传日、“千村五个一”、“消防知识进万家”等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五类场所”“三提示”消防宣传、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以及开展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等,深入传播消防常识、火灾预防和逃生知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单位和民众的消防自防自救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防火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当前,我省仍然存在部分社会单位消防自主管理能力弱、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公众聚集场所大量采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高层建筑和公众聚集场所违法投入使用、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和老城(街)区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2008年,全省发生火灾1122起,造成16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124.8万元,死亡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较2007年分别上升220%和839.55%,10万人口死亡率达到1.5,远高于中央综治委10万人口死亡率0.19的要求,全省防火工作形势仍然比较严峻。

  (二)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力度不够。部分市、县存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不够具体、指标没有量化以及考评流于形式等问题,尤其是乡镇一级政府消防组织尚未健全,消防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三)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帐率较高。海口、三亚等市和洋浦管理局海上消防力量建设进展缓慢,部分市、县消防站未能如期建成;昌江县两年未新建一个市政消火栓,全县现有的12个市政消火栓中仅有7个完好有效;陵水县老城区市政消火栓严重缺乏;文昌市政消火栓欠账率高达80%;昌江、临高、乐东等县存在市政管网夜间停水,消防用水难于保证的现象;大部分小城镇和国营农场均没有按《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完成消防规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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