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2省道六石至上卢段复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意见的通知
(浙交办〔2009〕169号)
金华市交通局:
你局《转报东阳市交通局关于要求组织22省道复线工程(六石至上卢段)初步设计文件评审的请示》(金市交〔2009〕8号)悉。2009年3月6日,我厅委托省公路局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和专家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并形成会议审查专家组意见。现将审查专家组意见印发给你局,请据此继续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抓紧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附件:22省道东阳六石至上卢段复线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22省道东阳市六石至上卢段复线工程
初步设计审查专家组意见
2009年3月6日,根据省交通厅《关于组织22省道东阳市六石至上卢段复线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的通知》(浙交会〔2009〕68号),省公路局在东阳市主持召开了该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省、金华市、东阳市有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并成立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听取了设计单位金华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初步设计介绍后,在审阅设计文件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路线走向及工程规模
赞同该项目起点位于东阳市六石街道西侧与22省道诸东线相接,路线向西延伸,经金盘村、上新屋村、陈泉头村、瞿村、横塘村、上卢村,终点与甬金高速公路东阳连接线相接,路线长约6公里。
其路线走向和工程规模符合“工可”批复要求。
二、工程技术标准
该项目按交通部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二级公路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15米,路幅布置为:行车道宽2×3.75米,硬路肩宽2×3.0米,土路肩宽2×0.75米。
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其余技术标准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值。
以上技术标准的采用基本符合“工可”批复意见。
三、路线
(一)赞同初步设计提出的路线起讫点位置及路线基本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