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国正拍卖行有限公司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9〕31号)
福建国正拍卖行有限公司:
你司提出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申请悉。经审核,同意你司法定代表人由方佑云变更为胡敏林,原股东方佑云、张光华将所持有的公司100%股权转让给胡敏林34%、王鹭33%、林仁生33%;公司住所由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榕北路17号变更为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状元山庄文英花园15-603单元。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办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