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同意郑州国际工商专修学院收费标准备案的函[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同意郑州国际工商专修学院收费标准备案的函(2010)(发布日期:2010年7月8日,实施日期:2010年7月8日)废止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同意郑州国际工商专修学院收费标准备案的函
(郑价费函〔2009〕11号)


郑州国际工商专修学院:

  你院收费标准的备案函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和郑州市物价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工作的通知》(郑价费[2008]8号),同意你院收费按以下标准备案。

  一、留学2+2:29600元/人/年。

  二、留学专升本、专升硕:35000元/人/年。

  三、美国预科:35000元/人/年。

  四、法国预科:35000元/人/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