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司法所工作人员证件及胸牌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司法所工作人员证件及胸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司法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管理,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根据我省司法所建设工作实际和需要,省厅制定了《陕西省司法所工作人员证件及胸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陕西省司法所工作人员证件及胸牌管理办法

  2、司法所工作人员证件(胸牌)申领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
  陕西省司法所工作人员证件及胸牌管理办法

  根据司法所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管理,促进我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证件、胸牌办理范围及使用
  办理范围为现有在编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新录用、调入司法所工作人员。

  司法所工作人员着统一制服时必须佩戴胸牌,胸牌不得用于其它服装。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证件。

  证件、胸牌不得转借他人。

  二、证件、胸牌样式
  证件包括证套和证卡两部分,必须内容齐全且同时使用方可有效。证套为竖式黑色皮质,外部正面为司法行政徽图案、“司法员证”压痕字样,背面为“SHAAN XI SHENG SI FA”压痕字样;内部上端镶嵌司法行政徽一枚和“司法”镀金字样,下端放置证卡。

  证卡尺寸为54mm×85mm,带有防伪标志。正面底色是浅蓝色,记载持证人照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单位、编号等信息,照片右下角盖有“陕西省司法员证件专用章”。背面底色为藏蓝色,有司法行政徽图案和“司法员”、“陕西省司法厅监制”字样。

  胸牌为有机玻璃质地,正面底色为深蓝色,号码为金色字。胸牌尺寸为20mm×72mm。

  三、证件、胸牌的管理
  省司法厅负责制定、发布司法所工作人员证件、胸牌式样和技术标准及监制。市级司法局负责本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证件及胸牌的审核、发放和监督。县级司法局负责证件及胸牌的日常管理。

  证件、胸牌具体管理工作由市、县、区司法局基层科(处、股)负责。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