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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9]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拟定的《南京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南京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2009年4月)

  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南京市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要求,制定我市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2009年地质灾害预测

  2008年受强降雪和大暴雨影响,我市出现多处灾情险情,共发生小型滑坡5起、地面塌陷1起,由于监测及时、应急处置措施到位,避免了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但总的来看,由于已发现的大多数地质灾害隐患点还未得到根本治理,在一定的触发条件下仍有可能成灾。预测2009年地质灾害仍将以黄土岗地和山区浅表层风化残坡积土层产生的土质崩塌、滑坡为主,地面塌陷也会有少量发生。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在今年6-9月份这个时间段,特别是7、8两月主汛期,受连续降雨的影响,仍有可能发生群发性地质灾害。

  二、2009年全市重点防治区和隐患点

  (一)重点防治区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现状、危害程度和对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旅游区、交通干线旁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治的原则,经综合研究分析,全市共划分15个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见南京市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一览表),各区县要结合辖区内地质灾害特点,认真做好重点防治区的各项防灾工作。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

  根据我市历年地质灾害防治成果,在今年汛前地质灾害调查的基础上,初步确定今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26处(见南京市2009年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防治一览表)。各区县要认真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对新发现的隐患点和危险点,要作为今年重点防治对象,做好监测预报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关系到本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各级政府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局;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管好。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地质灾害预防、应急、治理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不断提高《南京市市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实施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区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指导下,紧密合作,齐抓共管。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建设部门抓好在建工程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灾害导致危房的防治工作;水利部门抓好河道、水库等周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交通部门重点抓好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园林、旅游部门重点抓好风景旅游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其他部门也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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