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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9年江西省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2. 进行综合治理。一是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省局要建立完整的电子计价秤生产企业质量档案。二是要加大对电子计价秤生产企业的证后监管力度,要坚决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和生产假冒伪劣或者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的企业,建立对电子计价秤的长效监管机制。三是要与工商、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
  (二)销售环节。
  1. 全面检查电子计价秤经销企业。各设区市局应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计价秤经销企业名单,建立联系卡,并对经销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其是否销售无证生产的电子计价秤产品;是否销售假冒伪劣或者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产品;是否存在加装作弊装置(或作弊功能)、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行为等。对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经销企业,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2. 加大销售市场电子计价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力度。省局将统一组织对销售市场电子计价秤产品质量进行一次监督抽查。对在销售市场抽查到的不合格产品,属于销售企业加装作弊装置(或作弊功能)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原因造成的,依法追究销售企业的责任;属于生产企业的,要追溯到生产环节,及时通知企业所在地省级局依法追究生产企业的责任,建立起可追溯的电子计价秤质量监管体系。
  (三)使用环节。
  1. 开展集贸市场和餐饮店电子计价秤专项计量监督检查。各设区市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内容包括: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电子计价秤的行为;是否存在利用电子计价秤进行计量作弊等行为;是否存在使用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或者改装称量单位等行为;是否因缺斤短两特别是因利用电子计价秤进行作弊造成缺斤短两被消费者投诉或者举报等。
  2. 严格使用环节的检定管理。对使用过程中的电子计价秤,各级检定机构要严格按照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进行计量检定,尤其要加强对铅封的管理,在检定过程中发现有破坏铅封的,一律按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处理。
  (四)修理环节。
  1. 全面检查电子计价秤修理企业。各设区市局要检查电子计价秤修理企业是否具备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对电子计价秤修理企业进行备案登记,并定期回访,依法查处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电子计价秤修理企业,确保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计价秤修理企业均为原生产企业或者是具备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的企业。
  2. 严厉打击利用修理之便对电子计价秤加装作弊装置(或作弊功能)、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计量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可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4月)。
  根据省局的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各设区市局要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步骤和整治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对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5月至8月)。
  1. 清查建档。要组织力量全面摸清本辖区内电子计价秤的销售和维修企业的数量,并登记建档。对本辖区内集贸市场和餐饮店等贸易结算用电子计价秤开展强检工作计量器具建档工作。
  2. 集中整治。要组织对本辖区内电子计价秤的销售、维修企业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针对问题较多的企业、市场、区域进行重点抽查,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3. 落实整改。自查结束后,针对自查存在的问题,要分别进行整改和处理。
  (三)检查阶段(2009年9月)。
  自查及整改结束后,由省局统一组织进行检查,检查将重点针对各地的自查以及整改情况进行。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要进行整改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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