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检查
项目
| 目 标 要 求 及 评 价 依 据
| 牵头
单位
| 责任部门
| 责 任 人
| 措 施 与 要 求
| 完成
时间
|
六
| 食
品
卫
生
| 1、 政府重视食品卫生工作,食品卫生纳入政府工作规
划,有中长期工作目标和措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落实。
| 市政府办
| 各区政府,市食药监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
| 各区政府、部门及单位负责人
| 卫生、质监、工商部门各负其责,要分别抓好餐饮业(食堂)消费环节、食品生产环节和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工作。市食药监局要做好上述三个环节的协调监督工作。
| 2009年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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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有本市食品卫生管理的具体实施计划,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资料齐全。
| 市食药监局
| 市卫生局、食药监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 部门及单位负责人
| 1、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所
辖单位的卫生管理资料;
2、药监部门要做好上述三部门的协调监督管
理工作。
| 2009年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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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得到落实。制定了重大食物
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
全。
| 市卫生局
| 市卫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药监局、工商局
| 部门及单位负责人
| 由市政府办牵头组织卫生、质监、工商等有关部门及时制定和完善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应急预案、食中毒事故报告体系及制度。
| 2009年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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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农产品农药、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药物残留超标得有效控制。
| 市农委
| 市农委、畜牧局
| 部门及单位负责人
| 1、加强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抽检力度;
2、加强农产品、水产品的监督管理,建立档案;
3、建立全市农产品药物残留网络监控平台。
| 2009年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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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账、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均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 市食药
监局
| 市食药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卫生局
| 部门及单位负责人
| 1、卫生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餐饮业、食堂等消
费环节食品单位的监管,使其符合有关卫生
法律、法规及卫生标准规范,有健全的食品
卫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
场所卫生条件的许可、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
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与审核工作,使其符合
卫生要求;负责食品生产经营场地卫生条件
的许可和对许可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
业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生产经
营设备、设施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相应
的卫生要求;
2、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监管;
3、工商部门负责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管,督促经营企业建立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
| 2009年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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