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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检查
项目
目 标 要 求 及 评 价 依 据
牵头
单位
责任部门
责 任 人
措 施 与 要 求
完成
时间
三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7、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市创卫办
市工商局、城管执法局、林业局、市畜牧局、卫生局、
部门及单位负责人
按标准完成。
2009年
12月底
8、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市建设局
市城管执法局、卫生局
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
2010年
10、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
洁,无垃圾杂物。
市水务局、城管执法局
市水务局、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各区政府、部门及单位负责人
四
环境保护
1、1、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所有考核监测点位全部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县级城市至少有两个以上监测点位采用空气自动监测系统。
市环保局
2、2、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
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3、3、烟尘控制区覆盖率≥90%。
市环保局、财政局
继续加强污染源治理和油烟整治。
4、4、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0%。
1、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确保2009年底竣工使用。
2、确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0%以上。
5、5、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dB(A)。
市环保局、城管执法局、建设局、文化局、公安局
继续加强对交通噪声、文化娱乐噪声、商业器械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污染的整治,确保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