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 检查
项目
| 目 标 要 求 及 评 价 依 据
| 牵头
单位
| 责任部门
| 责 任 人
| 措 施 与 要 求
| 完成
时间
|
二
| 健
康
教
育
| 1、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
| 市政府办
| 各区政府,市财政局、编办、卫生局
| 各区政府、部门及单位负责人
| 市(区)健康教育人员、编制、经费按标准到位。
| 2009年
12月底
|
2、城、郊区中、小学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80%;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 市教育局
| 市教育局,各区政府、
| 各区政府、部门及单位负责人
| 1、市教育局、各区政府要加强督导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的设置及实施。
2、通过组织开展健康教育考试、竞赛等多种活动,提高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使其达标。
3、由市教育局制定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检测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职业技术学院按标准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 2009年
12月底
|
3、各级医院能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 市卫生局
| 市卫生局,各区政府
| 各区政府、部门及单位负责人
| 市卫生局、各区政府负责督促市(区)医院落实日常住院病人的健康教育工作,确保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 2010年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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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社区能紧密围绕群众健康需求和卫生防病工作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
| 各区政府
| 各区政府,市卫生局
| 各区政府、部门及单位负责人
| 1、各社区要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各社区建立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2、各社区建立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定期调查跟踪制度。
| 2010年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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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行业能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 市卫生局
| 市卫生局、经贸委、商务局、市直机关工委,各区政府
| 部门及单位负责人
| 市经贸委、市商业局,市直机关工委要制订和实施全市企业、商场、机关健康教育计划,加强对各相关单位的督导,落实健康教育培训、考评,建立健教档案等工作,确保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 2010年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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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 市委宣
传部
| 市广电局、佳木斯日报社
| 部门及单位负责人
| 1、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设置健康教育专栏每周一期;佳木斯日报和晚报开设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每周一期。
2、所有栏目建档备查。
| 2010年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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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车站、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内容。
| 市政府办
| 市城管执法局、交通局、环保局,哈铁佳木斯办事处
| 部门及单位负责人
| 各责任部门负责其管辖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容栏目内按标准要求宣传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创卫活动等。
| 2009年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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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坚持开展控烟工作。公共场所有禁止吸烟标志,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 市政府办
| 市卫生局、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城区各单位
| 部门及单位负责人
| 1、市政府要制订、颁布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2、市卫生局要加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各相关单位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并开展劝阻吸烟的工作。
3、市工商局、市城管局不得审批、登记户外烟草广告。对现有烟草广告进行清理。
4、市爱卫会组织开展全市控烟检查评比工作,命名控烟先进单位。
| 2009年
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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