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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二00九年蓝天碧水安静行动春季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强化环境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要对环境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严管严罚严查严处,确保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对明知故犯、屡查屡犯、恶意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隐瞒案情、恶意抗法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典型环境污染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坚决杜绝我市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增强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参与春季整治行动。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广泛参与,加强法律监督;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和社会不同层面人士参加座谈会,形成社会监督;通过发动媒体公开曝光违法企业,公开反映老百姓呼声,大力报道执法的必要性和成果,强化舆论监督;通过借助司法部门力量,完善司法监督。从而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强化环境信访,继续实行环保局长接访制度,通过环境信访及时了解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加以解决。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实行联络员和例会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情况的汇总和沟通,指挥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检查任务完成情况,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六、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蓝天、碧水、安静行动” 春季整治行动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
  张书滨 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
  苏咏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凯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 沫 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  员:
  陈纪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姜庭洲 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王玉生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 刚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宝荣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刘亚洲 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 光 市建设局副局长
  杨文波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王全军 市文化局副局长
  李新军 市水务局副书记
  于秋波 市电业局副局长
  李福全 市交通局调研员
  各县(市)政府主管副县(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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