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二00九年蓝天碧水安静行动春季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综〔200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佳木斯市二○○九年“蓝天碧水安静行动”春季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佳木斯市二○○九年“蓝天碧水安静行动”春季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市政府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实施十项重点工程,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推进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以及提升城市环境综合质量,巩固2008年“百日攻坚战”成果,完成我市2009年度减排工作任务,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目标,以十项重点工程为着力点,统一思想,分工负责,协同作战,严格执法,专项推进,通过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实现科学跨越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一)开展“碧水行动”,推进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落实松花江休养生息的政策和措施,改善松花江佳木斯江段水环境质量。
1、强力推进我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以下简称规划)和“十一五”水污染物减排项目的实施,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召开专项推进工作会议,在春季整治行动期间,重点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开工建设规划项目,确保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时限,于年末前建成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行;二是没有列入《规划》的汤原县、桦南县、桦川县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开始开工建设,确保2010年正常运行。
2、整顿涉水违法排污企业。一是开展对沿松花江、英格吐河、音达木河、汤旺河、梧桐河、七虎力河、八虎力河、四丰山水库、向阳山水库、共和水库排污企业重新核查工作;二是开展电镀行业污染企业执法检查,彻底查清电镀行业污染源,为全面彻底整治奠定基础;三是对排放污水超标的企业限期治理,召开推进会议,下达治理通知书,推进污染治理,确保年末完成涉水企业年度治理任务,完成20家污水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推进2007-2008年度污水治理项目正在施工的16家企业治理进程,确保7月30日前达标排放。四是完成14家再生造纸零排放技术现场核定工作,严肃查处未经治理擅自开工生产的小造纸企业;五是启动四丰山水库综合整治,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施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等行政处罚,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