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关于2009年加强本溪市信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9〕51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人民银行本溪市中心支行关于2009年加强本溪市信贷工作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银行机构和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关于2009年加强本溪市信贷工作指导意见
为认真落实国家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精神,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本溪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2009年全市信贷工作指导意见。
一、今年全市信贷投放目标
今年全市银行机构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有利时机,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思路和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增加信贷投入。计划全年投放信贷资金155亿元,比上年增加59亿元,增长43%,力争超过全市GDP增速30个百分点;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金融支持与服务体系,为促进本溪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今年全市信贷投向重点
在具体的贷款投向上,全市银行机构要在一如既往地支持传统支柱和基础产业的同时,还要全力以赴支持中小企业和新兴产业。
(一)以支持钢铁支柱企业为依托,确保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全力支持“两钢”重点项目建设,全市各国有商业银行计划为“两钢”提供信贷资金66亿元,为企业走出目前困境和今后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突出信贷投放重点,大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413个重点技改项目、200个重点工业项目,特别是12个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国家支持的重大产业项目以及热电等能源建设项目,积极给予配套信贷支持。围绕打造“中国北方药谷、建设本溪生态新城”的规划目标,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在医药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建设项目上,计划投入信贷资金16亿元,全力推动本溪医药产业基地建设。
(三)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把支持中小企业作为重要投入方向,计划安排各类中小企业信贷资金46亿元,努力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多务实有效的金融支持,促进我市重点骨干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各银行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完善信贷管理制度,适度降低信用评定标准,放宽准入条件,简化信贷流程,创新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手段和信贷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确保有信用、有市场、有潜力的优质中小企业得到充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