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进一步扩大家电、汽车、农机等大宗产品消费。积极落实中央、省将计算机、热水器、空调、微波炉和电磁炉纳入家电下乡补贴范围的政策措施。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展家电下乡产品促销活动,扩大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量。积极做好汽车、摩托车、农机下乡补贴实施工作,争取更多的本地产品进入下乡产品名录,对销售洛阳当地家电、农机下乡产品位居前3名的县(市)区给予奖励。
52.改善居民消费预期。认真落实对城乡低保人员等社会保障对象补助和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对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消费。面向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1000万元物业消费券,促进社区物业健康发展。
十一、切实抓好增收节支
53.依法严格组织收入。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推进财税库银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完善征管手段,堵塞征管漏洞,做到应收尽收。坚决制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税收,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健全非税收入票据和银行账户管理制度,确保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做到应收尽收,严禁乱收乱罚。充分利用市级能够调控的税收政策资源,针对不同产业、行业、企业特点,制定相应管理监控办法,确保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土地使用税及各种小税种及时足额入库。
54.严禁征收过头税和优惠政策棚架。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正常运行放在突出位置,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促进经济发展关系,充分考虑企业承受能力,严格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严禁征过头税和优惠政策棚架。
55.强化预算约束和支出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不必要的开支,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认真落实中办、国办《
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大对“人、车、会、话、招待”等重点控制支出管理的力度,确保出国(境)经费支出压缩25%、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降低15%、公务接待费用削减10%。凡违规购车、私设小金库、组织公款旅游的,一经查实,单位主要领导一律先免职再行处理。
十二、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
56.加强绩效考核工作。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新开工项目数及投资额,新招商项目数及投资额,新核准、备案项目数及投资额,通过环评项目数,争取用地指标,争取中央、省资金,贷款担保金额,产业集聚区建设,县城、城中村、城郊村改造等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定期考核、通报。
57.继续实行领导分包重大项目制度。各县(市)区要借鉴市级领导分包项目模式,人大、政协抽调一半领导长年脱离人大、政协日常工作分工,对重大建设项目、阶段性中心工作、信访案件等进行分包,并定期向市重点项目协调会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58.实行市级领导联系县(市)区和企业制度。市级领导对所联系的县(市)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要定期到现场督查,协调解决项目或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9.集中精力保增长。从现在起,除招商引资外,所有干部一律不得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确因工作需要外出参观考察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报告制度;认真搞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所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规定的集中学习、座谈会、报告会等统一安排在晚上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