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进一步加大旧城及城中村、城郊村改造力度。全年市区完成旧城及城中村、城郊村改造投资38亿元,开工面积234万平方米,竣工147万平方米。其中:旧城改造完成投资23亿元,开工116万平方米,竣工147万平方米;城中村、城郊村改造完成投资15亿元,开工118万平方米。利用例会、周报、现场办公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旧城及城中村、城郊村改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尽快制定城中村、城郊村旧城改造土地利用办法。
加快县城建设改造步伐。全年完成县城改造项目169个,力争完成拆迁157万平方米,开工建设349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3.2亿元。其中,实施县城城中村改造项目45个,完成拆迁122万平方米,开工建设250万平方米。新修道路19.6万米,铺设各类管道14.3万米,完成投资30.1亿元。市财政按照热力管网每公里奖励5万元、县城城中村每拆迁改造1万平方米奖励1万元的标准,支持县城建设和县城城中村改造。
市财政拿出5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超额完成年度改造任务的给予奖励。
49.鼓励引导农民进城。对放弃宅基地和责任田进城的农民,市、县两级按每人7000元~10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只放弃责任田的,按每人3000元~5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进城农民放弃的责任田,由当地政府委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管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综合利用就业保障、住房、教育和医疗保险等政策,解决进城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凡“双放弃”或“单放弃”且已办理居民户口的进城农民,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其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公益性岗位优先保障“零就业”家庭;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依法减免税收及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法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的优惠政策,购买商品房的减免相关费用;子女可在户籍迁入地就近入学,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待遇;依法享受城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及其他社会保障。
50.积极扩大旅游文化消费。积极争取省里专项资金。采取政府补贴和旅游企业让利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国发行洛阳旅游消费券6500万元,带动100万人来洛观光休闲。全力办好2009世界邮展、第27届牡丹花会、第6届河洛文化旅游节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旅游节等文化旅游活动。大力拓展旅游年票发行范围,实现洛阳旅游年票和西安、山东旅游年票对接,争取每年分别引入30万名西安和山东游客到洛阳旅游观光。尽快对洛阳周边城市发行B版旅游年票,实现河南人游洛阳。办好2009年河南省旅游商品设计大赛暨博览会,促进全市旅游商品开发和营销。积极推动港中旅集团投资洛阳旅游业,加快龙门等4个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发展。开通12301旅游公益服务热线,加快旅游观光巴士、游客服务中心、洛阳机场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围绕“生态旅游年”主题活动,包装、推出一批特色旅游村镇和生态旅游产品、线路和节会活动。鼓励帮助返乡农民工从事、兴办观光农业、农家乐、特色旅游庄园等乡村、生态旅游项目,促进返乡农民工就业增收。鼓励企事业单位采取调休、放假、带薪休假等方式,推动假日经济发展。
市财政局、市口岸办要抓紧衔接省有关部门,争取省500万元航线补助早日落实到位。市财政再筹措一部分补贴资金,争取新开辟沈阳、大连、昆明、青岛、厦门等国内航线,争取上海航线适时增加航班。抓住郑西高速铁路开通的机遇,争取开通洛阳始发动车组;争取开通洛阳至张家界、桂林、南宁等方向的快速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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