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对各县(市)区核准、备案的项目,通过环评的项目,获得建设用地的项目,新开工项目,按照项目个数、投资额或用地规模进行排序,并在全市季度经济工作讲评会上进行通报或进行书面通报。
16.优化项目建设环境。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敲诈勒索、恶意阻工扰工等扰乱、破坏项目建设环境的行为,发现一起,公开通报一起、曝光一起、追究责任一起。
三、加快实施民生工程
17.认真落实省十大实事和市二十件实事60项具体工作。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工作手续,加快拨付省到位资金;市财政部门要统筹使用预算内外资金,精心调度,确保地方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同时建立资金筹措、拨付和工程进度情况表,及时了解掌握工程进度,确保把实事办好、办实。建立工作进度慢于计划进度报告制度,凡工作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一周以上的,责任单位必须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不及时上报的,要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18.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完善、落实好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市劳动、人事部门要牵头研究制定更大范围地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增加公益性就业岗位的政策。实行对特殊岗位就业的政策倾斜,重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的就业工作。全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0万人,再就业4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5万人。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拓展劳务协作渠道,举办多层次的就业服务活动,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000个。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全年完成再就业技能培训2.6万人。
鼓励以创业促就业。落实好税费减免、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将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全年新增小额担保贷款2.3亿元,力争3亿元。
积极开展农民工就业帮扶工作。实施好省际劳务协作、重点建设项目用工对接、农民工培训计划、农民工创业促就业、农民工权益维护、为农民工服务承诺等服务农民工就业的专题活动,落实好税费减免、创业培训等优惠政策,市内项目建设优先使用本地农民工。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尽快发放5000万元农民工、下岗职工就业培训券,培训农民工、下岗职工10万人。
19.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进一步搞好基础教育,落实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发放补助和助学金。加快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安排教育费附加9100万元,新建改扩建项目10个;安排教育费附加2000万元,用于市直学校校舍维修、设备购置和网络建设。筹资2亿元,新建新区初中3所,改造农村初中12所。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筹集1亿元资金,加大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加快发展的工作力度。做好市艺术学校、职教中心项目、职业学校实训基地的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支持职业学校新增专业发展,奖励招生人数多、规模大的职业学校。
20.加快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完成1500所标准化村卫生室、28所中心卫生院、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建设任务。积极争取资金,做好市第一中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开工准备,开工建设偃师市中医院、伊川县人民医院项目。加快实施优势医院倍增计划,确保11家优势医院完成年度投资建设任务,确保新区医院2010年牡丹花会前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