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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交通运输业的若干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交通运输业的若干意见
(皖政〔2009〕4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交通运输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为生产服务,又为民生服务。优先发展交通运输业,对于完善综合运输体系,改善地方投资环境,提升整体服务能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我省交通运输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运输能力显著提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日益增强。但是,目前我省交通运输业还存在着组织化程度低、服务水平不高、行业比较优势发挥不够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我省交通运输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等文件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放宽准入、扩大开放、政策扶持,培育壮大一批运输骨干企业,提升交通运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总体目标。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以互联互通和无缝对接为重点,着力推进“建设一体化、运输一体化、城乡交通一体化、区域交通一体化”,逐步使我省交通运输实现立体化、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

  到2012年,培育100家左右主业突出、市场影响力强的大型骨干交通运输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努力形成以重点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为补充的集群发展格局,推进交通运输业实现运输安全高效、服务文明诚信、节能减排主导、技术装备先进、市场规范有序、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

  二、引导重点企业健全成长机制

  (三)科学确定企业发展战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每2年公布一次全省交通运输业重点企业的名单,积极引导重点企业根据国家和省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总体部署,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行业发展实际,认真研究制订本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发展规划要进行充分论证,体现前瞻、合理和可行的原则,科学确定市场定位和发展方向。要以赶超国内同行业先进企业为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稳步推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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