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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的通知


  表2.4 危险化学品安全考核评价标准
考评内容考评标准标准分
一 专项整治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①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有文件,有安排得5分。                                                        ②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得3分。台账不规范扣1分。                     ③对查出问题和隐患督促整改得2分。10
2、危险化学品 源头管理情况①认真落实省安监局下发的《关于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通知》和《关于在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中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装载环节安全检查的通知》精神,有安排、有部署,强化危险化学品源管理工作得3分。                                                         ②按照要求组织进行检查并依法查处得2分。5
3、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作①督促列入省政府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严重不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得5分。                                                                         ②其它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组织进行整顿和搬迁得5分。10
合 计 25
二 许可证管理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①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台账和档案得5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不清扣5分。                                              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依法全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延期和变更等手续得5分。 有一个企业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延期和变更手续扣1分。                                                     ③依法查处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延期、变更等违法行为得5分。发现一起未依法查处扣1分。                                              ④依法查处辖区内发现的非法、违法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得5分。20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工作①建立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台账档案得5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底数不清扣5分。                                                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依法全部办理许可证到期换证和变更等相关手续得5分。有一个企业未办理换证和变更手续扣1分。                                                         ③依法查处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逾期未办理换证、 变更等违法行为得5分。  发现一起未依法查处扣1分。                                                     ④依法查处辖区内非法进行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得5分。20
二 许可证管理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①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8号令)和省安监局《实施细则》得5分。                            ②辖区内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方案备案、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制度得5分。                              ③掌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底数得5分。                   ④对违规建设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并进行处罚得5分。20
合 计 60
三 监督管理1、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情况①对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部署得3分。                                     ②对申请单位组织考核得2分。5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登记备案情况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开展登记备案工作得5分。                                             未建立登记备案档案扣1分,未全部备案扣2分。5
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情况①开展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得2分。                                           ②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备案,依法处罚的得2分。                                     ③建立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档案得1分。5
合 计 15


  表2.5 消防安全考核评价标准
考评内容考评标准标准分
一 组织领导1、消防安全宣传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以及易发生火灾的季节,政府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有针对性的防火宣传和防火检查得2分。   2
2、专项治理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文物建筑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单位或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得5分。5
3、三级消防监督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并完善消防支队、大队、公安派出所三级消防监督网络得3分。3
4、消防安全检查①每年组织工商、质检、公安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通领域的联合检查不少于2次得3分。                             ②对查处的不合格消防产品要集中举行大型的销毁活动得2分。5
5、农村消防工作①大力开展农村消防工作,结合农村水源改造工作解决消防用水得3分。                         ②发展多种形式的专职、义务消防队, 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得2分。5
合 计 20
二 队伍建设1、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职雇员征招按照省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职雇员征招任务得5分。5
2、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建设以消防特勤队建设为依托,完成消防战勤保障大队建设任务,得5分。5
3、经费保障按照省财政厅晋财行[2006]30号文件精神,各级要达到规定的消防业务费保障标准。纳入预算达到标准得10分;预算达不到标准按比例得分。10
合 计 20
三 营房器材装备建设1、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根据《消防培训基地训练设施建设标准》(GA/T623-2006)建成占地面积不小于90亩的消防训练基地;太原市根据公安部要求建设完成功能完善、占地面积不小于150亩的消防训练基地得5分。5
2、消防车辆配备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消防车辆,优化车辆构成。一级普通消防站车辆不少于4辆(水罐、泡沫、抢险救援车各1辆);二级普通消防站车辆应不少于3辆(至少有1辆中型水罐消防车);特勤消防站车辆不少于7辆(水罐、泡沫、或泡沫干粉联用车、抢险救援车、登高平台或云梯消防车各1辆);每个市至少配备1辆移动供气消防车和1辆举高喷射消防车,得5分。执勤车辆少 1辆扣 1分。5
3、特勤消防站建设①阳泉、晋中、 临汾、 吕梁市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完成特勤消防站建设,落实国家第三期消防特勤装备建设配套资金,9大类72种抢险救援器材和29种消防人员特种防护装备配备分别达到80%以上;晋城、朔州、运城、忻州市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完成特勤消防站建设,抢险救援器材配备达到50%以上。完成特勤消防站建设的,得3分。                    ②器材装备配备率达到标准的,得2分。5
4、营房建设和消防装备标准化①行政区域内的消防中队的营房建设和车辆、器材等消防装备建设全部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得3分。  ②及时对消防中队的车辆、抢险救援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进行更新,得2分。5
5、消防调度指挥完善消防调度指挥中心,配齐消防无线通信设备,得5分。5
  合 计 25
四 基础设施建设1、市政消防栓建设县城及以上城市、各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市政消火栓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新建城区和道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得3分。3
2、消防教育馆建设单独或利用当地的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等建立相当规模、设备齐备的消防教育馆,定期对社会开放,得2分。2
合 计 5
五 行政执法和隐患治理1、消防监督执法质量①建审、验收、使用(开业、举办)前检查、监督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产品监督、行政处罚等实体、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得5分。                   ②行政复议无撤销、变更,行政诉讼无败诉,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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