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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九)努力拓宽消费领域
  努力扩大电子信息、通信产品、教育培训、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消费,积极发展网络动漫消费。引导具备条件的城市建设现代化商业步行街,发展各类品牌店、专卖店、直营店、特许店等,建设集购物、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大型购物中心。鼓励生产和流通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促进耐用品消费升级换代。把推动和保护“老字号”发展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促进“老字号”的创新发展。结合安居工程建设,扩大和带动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等消费。
  (十)加快发展新型消费模式
  加强银商合作,提升电子结算水平,扩大银行卡使用范围,特别是农村地区,方便刷卡消费。积极发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促进和规范商业信用服务发展,支持建立信用风险分担机制,有效防范信用风险,大力发展信用销售。
  (十一)扩大名优产品销售
  鼓励和规范各种促销活动,扩大名优产品销售。在全国各地大型超市设立山西名优产品专柜。积极组织我省企业参加国内国际大型展览展销会,选择若干中心城市举办山西名优产品推介活动,与国内外大型连锁企业集团进行对接,使我省名优产品进入其配送系统。积极探索煤炭、焦炭、钢材、水泥等生产资料和粮食、蔬菜、生鲜食品等重要消费品的物流发展模式,引导企业深购远销,减少环节,快速配送,降低成本。
  四、推进流通现代化发展,提高流通效率
  (十二)支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
  鼓励流通企业创立自主品牌,通过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和实施股权置换、资产收购等,培育和发展一批年销售额达30亿元以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进一步筹划我省大宗生产资料和东南部日用消费品集散地对开专列,减少空驶率,降低流通成本。积极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推进商贸流通业、餐饮业、现代物流业、会展业等服务业“1+10”工程的实施。
  (十三)促进中小流通企业加快发展
  充分发挥中小流通企业网点遍布城乡、容纳就业多、消耗资源少的优势,开展“爱心企业不裁员、多雇工”活动,为城乡居民开辟经商务工的就业渠道,创造更多的就业和增收机会。支持中小流通企业“做精”、“做专”、“做特”,鼓励企业采取联合采购等办法,降低进货成本,提高中小流通企业的组织化程度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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