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四)加快实施“家电下乡”工程
  从2009年2月1日到2013年1月31日,对全省农民购买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摩托车、电脑等六种商品,按照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做好家电下乡政策宣传、业务培训、销售网点备案、补贴资金拨付等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鼓励家电企业完善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体系,在已公开招标确认20家销售企业和6200个销售网点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招标,提高销售服务网点覆盖率。规范家电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确保下乡家电产品质量,促进农民放心消费。
  二、加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市消费
  (五)实施社区商业“双进”工程
  围绕“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加强便民服务网点建设,鼓励并引导零售、餐饮、洗染、美容美发、维修、摄影、休闲、保健、娱乐等居民生活服务业加快发展。促进大众化餐饮发展,建设餐饮美食街、餐饮特色街等城市大众化餐饮街区,大力发展送餐外卖、团体供餐、社区餐饮、特色风味等大众餐饮业务。着力推进“放心早餐工程”建设,从2009年到2011年,重点建设30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和3500个便民早餐网点,解决城镇居民吃早餐难的问题。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重点对工矿区和城市社区的菜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为居民提供安全便利的消费环境。
  (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
  推广太原市试点经验。从2009年到2011年,支持中心城市发展12个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方式,整合现有网络资源,在城市社区建设1700个回收站点,形成以社区回收亭为基础、以集散市场为中心、以加工利用为目的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三、促进热点消费,扩大产品销售
  (七)积极扩大汽车消费
  落实国家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规定。做好“汽车、摩托车下乡”工作,对农民在规定时间内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财政补贴。鼓励汽车生产厂商在我省设立经销机构,增加经营品种,提高汽车售后服务质量。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新旧汽车置换业务。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升级改造,促进汽车更新换代。
  (八)大力促进节假日和会展消费
  结合时令变化和传统节日,组织零售和服务企业开展“购物季”、“购物节”促销活动。正确引导和支持传统“庙会”、“集会”,满足消费需求。发挥会展业的经济带动作用,办好各类博览会、展洽会,充分利用展会、节庆活动平台,带动相关的旅游、住宿、餐饮、交通、通信等消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