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国办函〔2009〕9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落实国办函〔2009〕9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七日
关于落实国办函〔2009〕9号文件精神
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切实转变经济、贸易发展方式,优化出口结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2009年1月22日,商务部以商资函〔2009〕4号文件转发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批准包括天津等20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并在这20个城市实行一系列政策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商务部的文件精神和市领导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就贯彻落实国办函〔2009〕9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我市服务外包发展战略规划确立的服务外包发展目标、发展定位、空间布局、目标产业、目标企业和实施措施,加快服务外包载体建设、培训基地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2009年内,市开发区、市高新区和保税区3个示范园区共新建成办公楼和配套公寓60万平方米;共新建成培训场地和配套宿舍15万平方米;公共服务平台共新投入3000万元,分别基本建成包括公共培训、公共技术、公共信息在内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武清区、南开区、北辰区、西青区、河西区、中新天津生态城等6个服务外包专业园区完成产业发展规划。
二、由市促进服务外包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落实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工作分工的函》(国办秘函〔2009〕16号),提出工作方案,按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分工,结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服务外包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7〕12号)及产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分别研究出台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政策的具体意见、实施办法和措施。各成员单位要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进度表,每两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度、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有关情况的交流和通报(第一批研究出台的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具体意见、实施办法和措施详见附件)。
三、建立天津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中心(设在市商务委),大力推动天津市社会办学培训机构开展培训、较大规模服务外包企业开展实训、高校开展课程置换培训等,着力引进境内外有经验的专业培训机构,补充完善我市师资、教材、课程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