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09年“九大民生工程”任务的通知


  2、市建委负责指导各旗县市区城区小街巷整治及市政配套工程的建设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市整体工作进展情况,督查各地确保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3、市环保局负责全市集中治理噪声、废气、废水污染等工作,加大监管力度,改善人居环境;

  4、发改委、财政局负责做好工程项目、资金的协调落实工作;

  5、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当地城镇改造及小街巷硬化、排水、照明等配套工程建设任务,集中治理废水、废气、生活垃圾等污染,改善人居环境。

  六、公共交通提质工程

  增加中心城区公交车线路,更换车型,各旗县市都要达到标准公交车型。

  牵头领导:常永福常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 任 人:刘钦

  参与单位: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建委负责拟定公共交通提质工程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负责与财政、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资金和信贷等事宜。负责掌握了解各旗县市区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任务目标的实施。

  七、廉租住房工程

  新建廉租住房5486套,22.33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达到40%左右。

  牵头领导:常永福常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 任 人:刘钦

  参与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杨国文、雷忠宝、张智,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建委负责指导全市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廉租住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各旗县市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单位按要求完成廉租住房建设任务;

  2、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施工环境、资金配套等影响工作进度的问题,确保工程按期开工、按期竣工,并及时分配入住。廉租房的分配,要严格按政务公开要求实施,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快捷便民,保证公平合理。

  八、集中供热扩面提质工程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